免费区,始建于2005年,满足以下条件的已故人员,可在此安葬。
1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
2、享受农村五保待遇人员
3、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、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人员
4、见义勇为牺牲人员
5、属于优抚对象,但未享受国家丧葬费补贴的人员
6、遗体器官捐献人员
7、无法查实身份、住所、工作单位和社会关系人员
8、家庭经济收入接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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